台電組織及治理架構-公司治理-永續發展專區 - 台灣電力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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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架構

 

公司治理架構暨組織系統圖



公司治理架構暨組織系統圖

董事會組成

 

依台電公司章程規定,公司設置董事 15 人,組織董事會,由股東會依法選任之;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,於董事名額中,置獨立董事 3 人,組成審計委員會。董事會置常務董事 5 人,由董事互選之,其中 1 人須為獨立董事。董事(含獨立董事、常務董事)任期 2 年,連選得連任;又依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,前項董事,代表政府股份者應至少有五分之一席次,由國營事業主管機關聘請工會推派代表擔任。

董事會組成

董事成員多元化

 
董事成員多元化

揭露與透明化公司治理資訊

 

台電官網設有公司治理專區,包含股東會、董事會、股東專區等訊息,並依相關法令規定編制台電股東常會年報,年報揭露於「公開資訊觀測站」下載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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